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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权 “百度”败诉 “易趣”免责

2009-12-11 16:0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 评论: 0|原作者: 回梦游仙

  百度和易趣,由于涉嫌侵权分别成了被告。日前,市二中院对这两起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案分别作出一审宣判:百度被判在相关网页刊登声明48小时,并向大众交通公司、大众搬场公司赔偿5万元;而卖家通过易趣拍卖盗版《四库全书》电子版的行为,被认定为卖家个人行为,易趣网免责。
  2007年,因为接到大量投诉电话,大众搬场发现大量“李鬼大众搬场”大肆宣传抢生意。他们在搜索引擎百度上键入“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大众搬场”等关键字后,在“竞价排名”栏目中,出现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名义的同行企业网站链接。于是,他们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及两家相关技术公司告上法庭。
  市二中院认为,接受百度网站“竞价排名”服务的第三方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大众搬场”等字样,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大众”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三被告应就该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责任。
  原价港币85000元的 《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被易趣网卖家李某以人民币60元的价格公开拍卖,该电子版软件的开发人香港迪志文化出版公司和软件大陆地区出版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上海易趣贸易有限公司、亿贝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作为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既未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权行为,也没有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两被告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
  法官解释说,“百度输官司,最大的原因就在于该公司的竞价排名栏目是收费的。”www.fzlb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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